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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创新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课题 申报通知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2025-09-05

各中小学校、各教育培训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各会员单位、各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议规划纲要2024-2035》精神,充分发挥促进会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华夏文化促进会批准,决定于2025年9月5日起组织各教育机构、各会员单位、各会员进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择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课题推荐选题,申报单位可从中选择适合本单位研究的课题申报,也可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本单位、本地区实际自拟选题申报。

自拟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国家需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针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学术研究前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选题。

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研究范围,突出研究重点,重视学科交叉与协同创新,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

二、课题申报与要求

(一)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教育创新“十五五”规划课题可登录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文件,按要求详细填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邮寄到文末指定地点。

(三)申报全国教育创新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课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选题应当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要求,重点选择对推进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能力测评、素质教育,新技术(VR),人工智能、企业培训、传统文化推广、华夏文化、文体艺术,校园安全,健康,思政,品德等,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实际作用,具有可操作性的课题。2、课题组负责人、参研人员有科研积极性,有能力完成研究任务。

3、有人员配置合理的课题组及管理分工,有专门的联络人员。

4、有明确的、有价值的研究内容,科学的实施方案以及客观的成果预期。

5、申报单位能为课题研究与管理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保证。

三、课题评审与审批

(一)根据教育创新科研课题评审要求,将组织教育部和人社部所属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二)对通过立项的课题寄发书面通知、并将课题立项有关文件寄至申请单位上级科研机构备案。

(三)向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学校和单位颁发相关牌、证并下达立项通知。

四、成果认定及推广

(一)在课题研究期间根据参研单位要求组织结题鉴定,并召开阶段性成果总结和表彰会,对经专家评审出的先进单位及科研优秀教师、杰出校长、优秀教研员予以表彰奖励。

(二)课题被批准后,根据学校和个人申请可在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官网公示。

五、经费管理

(一)经评审立项的课题为自筹资金课题,所筹资金及经费要按规定专款专用。

(二)获准课题立项的单位需交纳评审、专家服务、媒体公示、结题鉴定等综合服务经费,由提供课题研究期间直至结题评审的全程管理与服务。

六、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装订。

八、申报地址

地址:北京房山区良乡东路伟业嘉园西里会所二期207室

邮编:102446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

二○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