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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系列活动合作模式和要求

来源:华促会教委会     时间:2024-02-23 12:51:51    浏览数:610

合作模式:

第一种:

设立地方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服务中心,运营中心):

1.设立市级活动唯一指定授权的承办单位,

2.享有授权地区的冠名赞助、协办单位和广告征集权。

3.地方负责组织初、复评以及进入参加全国活动选手的报名工作。

第二种:

设立选送单位:

1.合作单位不享有地区的冠名赞助、协办单位和广告征集权。

2.合作单位具体负责选送区的宣传、初评,(仅限定在本学校区或本连锁学校内)。

3.选送进入参加全国活动选手的报名工作。

承办条件及程序:

1)、承办条件:

各地方政府或电视台、报社、学校、各类培训机构、文化公司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均可作为全国各选区的承办单位。

2) 、承办要求:

1)政府事业单位或青少年培训机构、文化传播公司成立、注册一年以上;

2)在当地信誉良好、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经济实力;

3)组织过该地区大型社会活动,并有成功经验;

4)能够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和总体策划方案的内容组织实施,完成选区选拔任务;

5)缴纳一定会员费用和平台运维费用。

3)、申请承办程序:

1)向全国组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承办本分选区选拔,详细填写《活动申报表》。

2)向全国组委会提交申请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企业业绩介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填写资质申报表。

3)经全国组委会审查同意后,签订承办协议书。

4)全国组委会向承办机构提供《授权书》,《批复》,《牌匾》及方案。

5)承办机构应在所在地主管部门及当地公证机关的监督公证下进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附件: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系列活动地方活动组委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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