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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华促会教委会2026-05-06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

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华教函〔2026〕18 号

 

各老年教育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推动老年教育提质扩容,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文化艺术教育活动,提升银龄生活品质,现就组织举办"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乐学养老,为全国老年人搭建学习成果交流平台,展现银龄生命风采,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文化艺术,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培育老年教育品牌,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

二、活动对象

面向全国50周岁以上,7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中老年朋友

三、活动形式

活动面向全国各类举办老年教育的机构及老年人群自愿组织参与。

(一) 内容设置

本届活动以线下展演形式进行,组织开展动态作品汇演

(一)声乐类:包括但不限于独唱、合唱等;

(二)舞蹈类:包括但不限于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广场舞、爵士舞、交谊舞、芭蕾舞等;

(三)戏曲类: (含京剧、昆曲、评弹、越剧、黄梅戏、豫剧等)

(四)器乐类:(含民乐、西乐),包括但不限于吹管、弹拔、打击、拉弦等乐器演奏,含现场伴奏合唱类等;

(五)语言艺术类(含朗诵、相声等)。

五大类别,具体方案见附件1)和静态作品展览(含书法、绘画、摄影三类作品,具体方案见附件2)。

(二) 证书设置

凡报名提交作品,并通过预选审核的,均可获得参与活动电子证书。入围线下展演的动态作品和入围长期线上展览的静态作品可获得相应证书。选送作品数量多、质量高的参与单位可获得“宣传组织单位”证书。

四、组织机构

本届活动由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主办。

五、工作要求

(一) 各省、市地教委、民政部门、文化旅游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本地区教育、民政、文旅系统举办老年教育的各类院校、场馆、协会、机构等参与,选送推荐优秀作品并指导做好推荐作品的质量把关、内容审核及材料填报工作。

(二) 各相关院校、老年教育机构自愿组织、动员老年群体参与活动,提交优秀作品。各作品选送单位(含自主报名)应明确一名具体工作联络人,负责活动期间的材料报送及工作对接,并于2026年10月25日前通过完成信息填报统一上传至邮箱gwn999@126.com。务必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涉及后续证书事宜)。

六、报名咨询方式

(一) 线下咨询

1.时间: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 全国各省、市老龄协会及老年大学,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报名点

(二) 联系方式:18611781208    13021909231

 

附件:

1.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动态作品展演方案

2.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静态作品展览方案

3.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动态展演推选作品名单(单位选送)

4.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动态展演作品)报名表(自主报名)

5.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作品选送单位联络人回执

6.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招商合作方案

7.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全国赛区授权管理办法

8.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

9. "银龄华彩·艺韵流芳"中老年人文艺汇演活动详细评分标准与细则【含评分表】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

2026年5月